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孤独六讲
该死的老侯,我上了你的当!
“我感觉你应该是一个听着情歌流眼泪的男人。”当老侯一本正经的对我说这句话的时候,我一口茶差点喷出来,我说:“我就是一糙老爷们,哪能干你说的那细致活!”
老侯是电视台的编导,专业学的数学,却又立志非中文系女孩不娶。
晚上,夜深人静,听张国荣的《追》,很多年的一首歌。
据说张国荣变成同性恋,是因为追不到自己爱的人。
太恐怖了,想想自己会不会一觉醒来,发现自己弯掉了,那就真杯具了。
看《孤独六讲》:孤独无人能幸免。
孤独是一种状态,是直面自己的时候产生的东西,与周围人数关系不会很大,更不属于寂寞的一种。但孤独感,却几乎等同于寂寞了。如果内心强大且丰盛,孤独感就很难藏身了。内心的强大需要宽阔的视野、善良的决心以及多彩的爱好。我们要相信,能量是守恒的,内心弱了,就需要聚集许多亲朋来平衡孤独感,内心强大了,独来独往也能乐此不疲,有个牵挂就行。
有种醍醐灌顶的感觉,僧人之所以可以看破红尘,可以无亲无故,可以战胜孤独,是因为他们的内心已经无比强大。
而自己,外强中干,所以看似洒脱,其实内心始终处于揣揣不安的状态。
做一名真正的行者,将自己的内心修习得冷似铁,硬似钢,才能足以抵挡一切孤独。
念
今天是老头走的第20天,我还是没有哭。
老头躺在蚊帐里的时候,我跟奶奶说再让我看看,老头躺得很安详,我没有哭。
老头去火化那天,从火化柜用畚斗倒出一堆白灰的时候,我没有哭。
老头上山那天,把白灰倒到棺材里的时候,我想再不哭就来及了。
我努力回忆老头以前对我的好,但是很遗憾,回忆里全是我跟老头的争吵。我跟老头的冲突在于,我跟他都是很自我的人,以对自己的严酷来要求别人。
老头活着的时候很苦,十几岁父母双亡,不到三十岁带大他的哥哥没了,壮年双腿残废,到了晚年还经历风波, ** 。
老头说,我们家族有个悲剧,每隔三代出一个败家仔,他摊上了儿子,我摊上的是父亲,我们都很苦。
老头,你走得第20天,我开始想你了。
老头,你知道吗?我才是这个家族最像你的那个人。
哀
爷爷走了,伸直了他那瘸了大半辈子的腿。
妈妈说:“你爷爷从小就偏爱你弟弟,不喜欢你。”
我想,他是对的。他走的时候,我不在身边,弟弟在。
在他中风之前,还能说话。
有一次,我回家看他。
他跟我说:阿大,我知道你这个人笨,不像你弟弟,你死心眼。平时,在工地里干活的时候不要瞎逞能,能偷懒就多偷懒。平时要是有挑啊,抬啊的活,少往筐里放东西。做伤了身体,损失的是自己。
他只知道,他的大孙子是在给一个盖房子的老板干活。
哭泣的猴子
原谅我那点可怜的英文常识,“cryingmonk”,我以为是哭泣的猴子。
“天道有轮回”似乎是道家的,“出来混迟早要还的”是倪永孝的,“上帝拿走你一部分东西,是要给你更好的”搞不清楚是谁的。最欣赏还是崔永元的:“我改变不了这个世界,这个世界也改变不了我,所以大家扯平了。”我想,我跟这个世界也快扯平了,这些年,不停地被人伤害,也不停地伤害别人。我想我不在乎是谁,我眼中只有“我”,还有这个“世界”。所以如果谁觉得不公平,就跟这个世界要吧。我不介意跟我要,在你眼中,或许我也属于这个世界。
周末看了《女人不坏》,很普通的电影,但会想起哭泣的猴子。发现一首好歌《暴雨公路》。看电影时,一直觉得歌手的扮演者是朴树,最后看字幕表才发现是冯德伦,小小失望一下。
我本该死之人
我把QQ的个性签名换回了:我本该死之人。这是罗德曼自传的题目。
坤记提醒我说:“这是你三年前的签名,正好三年。”俩个人又聊了一下近况,聊了一下三年前。所以事情发展都出乎我们的意料之外,我们其实什么都把握不了。关于“理想国”的或者是“好高骛远”,因此我们都很痛苦。我说了很多遍:“我想跟你碰一下,你让老赵帮我指点一下迷津。”老赵是个懂阴阳,会八卦的高人。但总是未能成行,从去年这个季节开始。其实,我知道,他也指点不了,他也把握不了。
我想我是一个喜新厌旧的人,在同一个地方呆久了,就会厌倦,就想离开。三年前离开舟山也是,一年前离开杭州也是。开心网上,有个组件叫“行程”,我的行程在长三角基本上插满了,我想去西部或北方。
可能我不是一个勇敢的人,在一个地方呆久了,自然会有太多叫“担当”的东西,我却不想要,所以选择离开,选择逃避。很多事情发生的太过突然,忠孝仁义礼智信,我还坚守哪点?人前的慷慨激昂,人后的痛苦挣扎,太累了。我还是想离开。
应该
我们一天应该喝八杯水,睡八小时,不应该吸那么多烟,喝那么多酒,不要滥交,该定期检查身体,红灯不应该过马路,三十岁前应该结婚,坐着时双脚不要不停地摇,看电影时应该关掉手提电话。根本没有什么是应该不应该。应该不应该。” ——《爆裂刑瑞脑消金兽警》
我想是到应该做应该做的事,不做不应该做的时候了。
他的国(有短又软的软文)
“你说,我把我们的地下室改成木工房怎么样?我上次看一本国外的杂志,有个律师把他的地下室装修成一间木工房,而且每星期都在那里干上五六个小时。他说,‘每当我在木工房干活时,我忘却了一切烦恼和负担,脑子就像暴风雨过后的空气那样清新。我知道这听起来很滑稽,但是每当我完成一件特别精的作品时,我的感受就像伦纳多·达·芬奇在注视着他刚画完《蒙娜丽莎》时的感受一样。’以后双休日就带着儿子在地下室做木工怎么样?我要从小培养儿子的动手能力,还要在院子里装一个篮球架,让他锻炼身体……”
我微笑着说:“好啊……”
景瑞·豪布斯卡四月底交房,老公已经无数遍畅想过房子的装修方案。果然,没过半个小时,他又改口:“我觉得木工房时间久了就没意思了,不如改成影音室,买一个背投,你想想:关上灯,拉上窗帘,我们坐在舒适的沙发上看电影,感觉像电影院一样。一场只有你和我俩个观众的电影,比电影院更爽……要不,我们这个周末就去买背投?”
“别想了,早点睡。等交了房再说吧,可能不到周末你又有别的想法了。”我拍了一下他的背。
“嗯。”他微笑着侧过脸去。
“院子里的阳光房我想改成茶室,放日式的榻榻米,墙上挂水墨丹青,平时朋友过来,就是一个很有格调的会客厅。周末我可以在那里办公,看着你和儿子在院子晒太阳,逗小狗玩,怎么样?”没过十分钟,他又转过头来畅想。
“真的不早了,赶紧睡,明天还上班呢。”
他依然像个孩子,喜欢梦想,一如七年前。
七年前,我在杭州的第一份工作,人事部经理带着我跟他说:“这是新来的设计师,应届生,你多带着她点。”当时,他留着很短的头发,黑色的皮肤,给人感觉坚毅果敢。慢慢地,接触多了,聊得多了,才发现他更像一个大孩子,喜欢梦想未来。有一天,他跟我:“你知道吗?每个男人心里都曾梦想建立自己的国,每个男人都曾梦想成为一个国王。你愿意去我的国吗?”他说话的时候很安静,我也很安静地微笑点头。
为那一点头,七年间,我跟着他回到他的家乡,舟山沈家门。他说,他的国应该在海边。
七年间,我们经历从零开始,共历风雨。他说,我们全部的付出,只为了我们的国。
七年间,我们那么对坐相望,安安静静地说话。他说,我们的国,不仅仅是我们的生活家园,更是我们的精神家园。
七年后,我们终于有了我们的国。
睡梦中,他的嘴角微扬。
我想,他又看到了他的国。
在鲁家峙,景瑞·豪布斯卡。
情人节·非诚勿扰
我承认我是一个花心的人,交过不少女朋友。但每年的情人节那天,我都是一个人。
7点多,先后接到老爸老妈的电话,都是房子的事情。8点多,老爸就带了一个朋友去看和润花园的的房子,又是一个没有懒觉的周末。(最近有点人到中年的感觉,每晚很早就困了,早上6点多就醒了,不过这样也好,上班有精神。)房子户型比较差,没办法绿城的设计师的作品,86的单身公寓,看房的用比较通俗的说法:光棍房。奶奶的,这不是诅咒我吗?强忍着把他们从12楼扔下来的想法,又陪着去豪布斯卡看小户型。
下午把以前积累的一些楼书搬到公司新作的书架,这样以后再搬家的时候就不用考虑把这些舍不得仍,又不是很有用的东西。不想回去睡觉,怕白天睡了,晚上睡不着。在公司上网,既然是情人节,那就应个景,看个关于爱情的片子吧,非诚勿扰。(下文中的时间为迅雷播放时间)
第一集
00:01,有点迷糊,冯小刚是怎么还在电影前面加个公益宣传片?
00:03,之前看过一个影评,据说片中范围的秘书才是片子的唯一亮点。一出场,果然……为自己的面一下壁……
00:08,葛优的对白永远千篇一律,最喜欢的还是《甲方乙方》中的那句:1997年过去了,我很高兴。
00:08,葛优的征婚要求之一,会叠衣服。想起一个同事评价我:一看就是一个比较穷单身汉,衬衣永远皱巴巴的。
00:10,主题曲真难听,应该是杨坤的,想一只被踩着脖子叫唤的鸭子。
00:11,冯远征带了耳钉。上次跟老爸说,我去穿个耳钉怎么样?老爸:你敢,我把你整个耳朵剁下来。老头子一把年纪了,依旧彪悍。
00:13,冯远征不过在《天下无贼》中装了一回娘娘腔吗,不至于老拿这个来搞笑吧。想起老妈怀疑过我是G,汗。
00:15,还好我长得黑,不过好像现在又流行白了。
第二集
00:00,想起自己还打算在清明出去玩,真罪过。
00:01,我觉得舒薄雾浓云愁永昼淇不好看,不是说我是一个保守的人,但我真觉得长一点都不好看。
00:05,我是一个性情中人吗?很多人都说是。可我觉得我是一个特现实的人。
00:06,二表姐的儿子球球刚上幼儿园,崇尚暴力。一次从他们家出来,跟我喊舅舅再见。我说:武林中人应该说:后会有期。后来每次从他们家出来都跟我喊:舅舅,后会有期。
00:07,一见钟情的结果似乎都是单恋。
00:09,看舒薄雾浓云愁永昼淇不管是长相还是表演,都便扭,有点不想看这个片了。“怨妇”这个词形容舒薄雾浓云愁永昼淇的长相,太合适了。
00:15,我想我不是一个好人,而且喜欢把别人都当坏人。听葛优讲他和小白的故事,我以为,是一个女人为了去美国而出卖自己身体的故事。看《桃花运》的时候,我一眼过猜出葛优演得就是一反派。并固执认为里面的段奕宏是一个更懂心计的狠角色。
第三集
00:03,我也喜欢双肩包。
00:05,我也特显老。
00:14,西溪湿地,一个有时间也不需要很多钱的地方,计划了很多次,都没去成。想了很多次在大片的芦花中,乘坐泛舟缓行,只是,这个冬天又快过去了。
第四集
00:01,感觉茶馆像是青藤,一个留下我很多咧着大嘴傻笑的地方。
第五集
00:08,日本和尚念的是“阿弥陀佛”吗?
00:11,我一直想去德国,如果不行,就去日本。不是我崇尚法西斯,我喜欢这两个国家百战不死的韧性。
00:13,我不喜欢喝酒,但烟抽得很凶,我需要时刻保持冷静。
第六集
00:04,大片的向日葵,漂亮。不过我还是更喜欢大片的麦田。
终于沦为肥皂剧了,看不下去了。
旧作二篇
跟朋友聊天,说起我的博客,得出结论:我越来越像“怨男”了。很多看过我博客,又不在我同一个城市的朋友们都觉得我是一个悲伤的人。其实我老阳光了,陈雪说我一天到晚咧着个大嘴傻笑,占了半张脸的面积,真丑。
不过仔细看一下最近写的东西,确实有点神神叨叨的,没以前那么行云流水了。挺后悔上一次把博客清空了,很多文字都找不到了。还好从朋友的QQ空间找回两个,贴出来以警示自己,以后不能老写水平太差的东西。
秦舞阳
这几年燕国一直在打仗,到处兵荒马乱,有战乱的地方就一定会有麻烦,有麻烦我就有生意。我叫秦舞阳,今年十三岁,职业--杀手。
其实杀人不是很容易,不过为了生存,很多人都会冒这个险。十二岁那年,我第一次杀人,酬劳是一个馒头。那个倒霉鬼临死前的无辜眼神让我至今难以忘怀,不过没办法,我要争取一个生存的权力就必须以剥夺他生存的权力为代价。在那之后,杀人就成了我的职业。我杀了很多人,很多我不认识的人,如今我现在杀手黑市榜里的价格是500个铜钱。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喜欢这份工作,不过我想我不喜欢当读书人。
我的父亲就是一个读书人,所以给我取了一个很内涵的名字:舞阳苍生,据说那是一个能改变天下的名字。他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死了。读过书,有很多东西不能做。他不想耕田,又不耻去打劫,更不想抛头露面卖苦力,怎么生活?读书再多也得吃饭,最后他饿死了。
十五,有雨,土黄用时,曲星,宜沐浴,忌远行,冲龙煞北。黄历里没有写忌不忌杀人,我只知道我再接不到单子就只能吃人了。不是因为没有生意,最近加入这一行的人一下多起来。直至黄昏才接到一张高难度的单子,目标是一个军人,这年月一个老百姓的命不比一只蚂蚁贵,但杀一个军人通常要付出生命的代价。
我埋伏在妓院门口,等目标走出妓院最洋洋得意之时把刀插进他的左胸膛,随后迅速把他的头剁下来,作为领取另一半酬金的信物。但我似乎低估了军人嫖妓的人数,从里面出来的人把我围了起来,一共十三个。一个胖子走进人圈,两边的人对他很谦恭。我抬头瞪着他的小眼睛,撕下左衣袖把手和刀扎在一起,准备作拼死一搏。胖子死盯着我,小眼睛透着幽幽的亮光,已经很久没有人敢这样跟我对视了。
他扬起马鞭指着我问:“你杀一个人多少酬劳?”
“500个铜板。”
“你跟我走,我每天给你500个铜板。”
我扔下人头跟上他,问:“你是谁?”
“燕太子丹!”
……
太子府里的日子很无聊,但不用挨饿,也不用杀人,除非是我自己愿意,而不是我的肚子。但我不是很开心,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我心里多了一个东西——骄傲。很多时候我在想,跟狗一样生活的人,怎么会有这种只有贵族才能拥有的气质。当然,我还是帮太子丹清理了不少废物。太子丹每天都是带各式各样的废物回府,就像十五那天带我回来一样。一个连刀都没有的门客,号称剑客最高境界即无剑,无剑即为不杀,不杀就是和平……我直接一刀送他去地下见孔孟探讨仁义去了。还有一个废物据说已练就了绝世华丽的剑法,一种旋转360度后跃至半空向下刺的剑式。我没等他飞起来就把他砍成了两段,杀手一般只能出一招,拼尽全力刺进对手最致命的部位。
太子丹跟我说过,天下成名的侠客大多使剑,因为剑双刃皆能伤敌,且比刀更灵活、阴毒,他说会给我找了绝世剑客教我至高剑术。但我还是喜欢用刀,够直接,够霸道。
在太子府我陆续杀了十几个人,为此他们都在背后称呼我为“野兽”。任何人都可以变得狠毒,只要你尝试过妒忌。我以为这世界上有一种人不会有妒忌心的,因为他太骄傲,在太子府,我认识一个人,他的名字叫荆轲。
我打了个寒噤,当我第一次见到荆轲的时候。他的眼神,那份犀利仿佛能看穿你的全部,在他面前所有的人彷佛全部一丝不挂。屋内的人都不敢与他对视,除了太子。那天,我只记得太子说:“秦舞阳,今天开始,你就是天下第一剑客荆轲的徒弟。”
我一直不喜欢荆轲,其实谁又会喜欢一个能一眼看穿你所有的人在你身边呢,尤其是当他看到我盯者颜夕的背影出神以后。颜夕是太子府的歌伎,除了我娘以外,唯一用手摸过我的头的女子,她的手很好看。她曾笑着问我:“为什么他们都叫你野兽?”
很快,我又看到颜夕那双很好看的手,被盛在盘子里。太子的人端着敬给荆轲,因为荆轲说:“颜夕的手很好看。”就因为他一句话。对此我无能为力,因为我只是一个杀手;颜夕无能为力,因为她只是一个歌伎。太子的人走后,荆轲跟我说:“你知道为什么我挑你做我的徒弟吗?因为你够简单。”我不知道,我只知道,太子和荆轲害死了颜夕。颜夕死的那晚,我几乎把太子的门客杀剩一半,我听不到死者的哀嚎,我只听到自己的刀声越来越快,越来越准。太子和荆轲站在远处,没有上前阻止,我只听到荆轲跟太子说:“差不多了。”
秦国的军队越来越逼近燕国,我已经好几天没再见到太子和荆轲,我拼命练刀,按自己的方式,太子府没死的门客也都逃走了。
十三日,晴,有风,地官降下,定人间善恶,有血光,忌远行,宜诵经解灾,太子召见。
太子:“舞阳,现在有一件改变天下命运的任务本王要交由你去做,你可愿意?”
我:“杀谁?”
太子:“为祸苍生的魔头——嬴政。此事,若成,全天下的百姓都将对你感激不尽。”
我:“全天下的百姓与我何干?”
太子:“这么说你不愿意去?”
我:“不去,太子肯放过我?去,秦国肯放过我?”
太子:“那你意向如何?”
我:“去。但我有个条件,荆轲需与我同行。”
太子面朝荆轲:“这……”
荆轲恶毒地瞪着我:“臣愿前往。”话很冷。
临走前荆轲以刺秦为名,带走了樊淤期的人头和徐夫人的刀。樊淤期为秦国叛将,徐夫人嗜刀如命,这两人都曾得罪过荆轲。
易水河畔,荆轲对我说:“虽然我们都会死,但我选流芳百世,你如何选择?”我沉默会儿,说:“来世,我想投胎做人”。
秦王殿上,荆轲双手被砍断,就像颜夕一样。他狠盯着我,眼神里居然少了恶毒,添了无奈。当秦国卫兵用剑贯穿我的胸膛时,我笑了。天下唯一能杀死燕太子丹的秦王嬴政活了下来,燕太子丹死期不远。这一次,我做了一个按自己的想法作出的决定。
刺秦败后,秦王派王翦与辛胜率军大举攻燕,在易水之西大败燕、代联军。二十一年(前226年)秦军又增加兵力,王翦率军一举攻破燕都蓟城,燕王喜及太子丹率公室卫军逃辽东。秦将李信带兵乘胜追击至衍水,再败太子丹军,消灭了燕国卫军主力。燕王杀太子丹向秦求和,秦国未允。二十四年(前223年)灭楚、魏之后,秦王派王贲率军进攻辽东,俘燕王喜,燕亡。
梁祝之真莫道不消魂相
初冬 祝府 梁祝二人相对而坐
祝:大哥,你搞什么,我就要结婚了,你别再死缠烂打了好不好?
梁:当初我送你离开千里之外时,你说过你等我回来的。
祝:那只是一时的玩笑话而已,当什么真啊!
梁拿出玉扇坠:这是你当初你给我的,怎么解释?英台,你别骗自己的,你是爱我的。
祝:傻瓜,扔了他吧,你这是河南曲玉,值不了几个钱的。
梁:不,这是你给我的,你给的东西我都收着,所有我们以前读书时你用过的我都收着,我是真的爱你。
祝:靠,你属鳖的,咬住了就不放了。非要我把话挑明了,我们家就是做玉器生意的,这种玉扇坠没有八百,也有一千。在书院里,我不仅送给过你,马文才也有,步青云也有,孙鳖……就连书院的私塾先生都有,你那块玉坠是最便宜的一块。什么叫分散投资?你懂不懂?
梁悲痛欲绝:就算分散投资,为什么不选我?
祝:我本以为尼山学院也算是国家级书院,你们也算一时才俊,没想到你们一帮不成才的东西,枉费我机关算尽白费力。
梁:那为什么是马文才?英台,给我三年时间,凭我的才华横溢,一定能金榜题名,到时你身为状元夫人,难道不比跟着马文才强吗?(说完此话,梁痛觉自己无耻,想我梁山泊自视清高,一向以天下苍生为己任,今日为一介女流说出如此不要脸的话,真是愧对梁氏先祖。)
祝:省省吧,你还才华横溢,就你文不能提笔安天下,武不能上马定乾坤。跟着马文才好歹还能妇随夫贵,跟着你喝西北风啊。你还是照顾好自己吧,可怜虫。
梁,闻言,气绝身亡。
消息传出,梁山泊痴恋祝英台不得,殉情于祝府。
初冬 梁山泊坟前 祝英台哭祭
祝作痛不欲生状,心思:这倒霉玩意,害得老娘大冬天的跪在这里。死了都不肯放过我,想陷我于不义,老娘要不在这里假装悲痛,天下人还不骂我逼死痴情汉。我也不是傻子,这恶名还是给我老爹和马文才背着。恩,坟前供的这糕点看起来不错,平时在府上吃惯珍馐佳肴,试试这清淡的糕点……靠……卡在喉咙了……水……救命啊……
消息传出,祝英台殉情于梁山泊坟前,两人化蝶双飞。
初冬 祝英台灵堂 马文才
马:想我马文才大小也是个太守公子,在祝英台的所有同学里,我是惟一的高干子弟。现在世人都骂我是花人比黄花瘦花公半夜凉初透子,是我从中横插一杠子,才破坏了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浪漫爱情。知我者,谓我情深。不知我者,谓我何求。世人误解我、骂我,我都能接受,因为,大家并不了解事实真莫道不消魂相。 爱一个人,有罪吗?就因为我爱上了祝英台,就活该挨骂千年吗?我敢对灯发誓,那三年,我跟英台的关系处的还算不错,她毕业时还送我珍贵的玉坠让我去她家提亲。我毕业后去她家提亲,她同意跟我结婚。事情,真的就这么简单。可现在,喜事突然变丧事,还背上千年骂名。这事不能这么就完了,名声是找不回来了,但其他方面嘛……
翌年,长篇纪实长篇爱情故事《梁祝》出版,蝉联好几年畅销书榜首,重印几千版。马文才版税费拿到手软,但总是若有所失。
第一篇,是我的呕心沥血之作,构思从大学就开始。现在看来,还是太稚嫩。我的弱点,就是场景描述能力较差,全靠对白充字数,可能是小时候喜欢听相声落下的毛病。
第二篇,为了掩饰,就通篇使用对白。那时爱情失败,遂起恶半夜凉初透搞四大古典爱情故事以泄愤的歹心,现在看来更加幼稚。我是一个变半夜凉初透态的人,爱一个人,然后因爱成恨,当学会宽恕,恨消失以后,发现爱也没了。也许时间真的能冲淡一切,所有的爱恨离别都会淡去。顺告:第二部《白蛇之真莫道不消魂相》即将出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