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uthor Archives: zuihouyida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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孤独六讲

    该死的老侯,我上了你的当!     “我感觉你应该是一个听着情歌流眼泪的男人。”当老侯一本正经的对我说这句话的时候,我一口茶差点喷出来,我说:“我就是一糙老爷们,哪能干你说的那细致活!”     老侯是电视台的编导,专业学的数学,却又立志非中文系女孩不娶。     晚上,夜深人静,听张国荣的《追》,很多年的一首歌。     据说张国荣变成同性恋,是因为追不到自己爱的人。     太恐怖了,想想自己会不会一觉醒来,发现自己弯掉了,那就真杯具了。     看《孤独六讲》:孤独无人能幸免。   孤独是一种状态,是直面自己的时候产生的东西,与周围人数关系不会很大,更不属于寂寞的一种。但孤独感,却几乎等同于寂寞了。如果内心强大且丰盛,孤独感就很难藏身了。内心的强大需要宽阔的视野、善良的决心以及多彩的爱好。我们要相信,能量是守恒的,内心弱了,就需要聚集许多亲朋来平衡孤独感,内心强大了,独来独往也能乐此不疲,有个牵挂就行。     有种醍醐灌顶的感觉,僧人之所以可以看破红尘,可以无亲无故,可以战胜孤独,是因为他们的内心已经无比强大。     而自己,外强中干,所以看似洒脱,其实内心始终处于揣揣不安的状态。     做一名真正的行者,将自己的内心修习得冷似铁,硬似钢,才能足以抵挡一切孤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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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是老头走的第20天,我还是没有哭。 老头躺在蚊帐里的时候,我跟奶奶说再让我看看,老头躺得很安详,我没有哭。 老头去火化那天,从火化柜用畚斗倒出一堆白灰的时候,我没有哭。 老头上山那天,把白灰倒到棺材里的时候,我想再不哭就来及了。 我努力回忆老头以前对我的好,但是很遗憾,回忆里全是我跟老头的争吵。我跟老头的冲突在于,我跟他都是很自我的人,以对自己的严酷来要求别人。 老头活着的时候很苦,十几岁父母双亡,不到三十岁带大他的哥哥没了,壮年双腿残废,到了晚年还经历风波, ** 。 老头说,我们家族有个悲剧,每隔三代出一个败家仔,他摊上了儿子,我摊上的是父亲,我们都很苦。 老头,你走得第20天,我开始想你了。 老头,你知道吗?我才是这个家族最像你的那个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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爷爷走了,伸直了他那瘸了大半辈子的腿。 妈妈说:“你爷爷从小就偏爱你弟弟,不喜欢你。” 我想,他是对的。他走的时候,我不在身边,弟弟在。 在他中风之前,还能说话。 有一次,我回家看他。 他跟我说:阿大,我知道你这个人笨,不像你弟弟,你死心眼。平时,在工地里干活的时候不要瞎逞能,能偷懒就多偷懒。平时要是有挑啊,抬啊的活,少往筐里放东西。做伤了身体,损失的是自己。 他只知道,他的大孙子是在给一个盖房子的老板干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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哭泣的猴子

    原谅我那点可怜的英文常识,“cryingmonk”,我以为是哭泣的猴子。     “天道有轮回”似乎是道家的,“出来混迟早要还的”是倪永孝的,“上帝拿走你一部分东西,是要给你更好的”搞不清楚是谁的。最欣赏还是崔永元的:“我改变不了这个世界,这个世界也改变不了我,所以大家扯平了。”我想,我跟这个世界也快扯平了,这些年,不停地被人伤害,也不停地伤害别人。我想我不在乎是谁,我眼中只有“我”,还有这个“世界”。所以如果谁觉得不公平,就跟这个世界要吧。我不介意跟我要,在你眼中,或许我也属于这个世界。     周末看了《女人不坏》,很普通的电影,但会想起哭泣的猴子。发现一首好歌《暴雨公路》。看电影时,一直觉得歌手的扮演者是朴树,最后看字幕表才发现是冯德伦,小小失望一下。 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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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本该死之人

    我把QQ的个性签名换回了:我本该死之人。这是罗德曼自传的题目。     坤记提醒我说:“这是你三年前的签名,正好三年。”俩个人又聊了一下近况,聊了一下三年前。所以事情发展都出乎我们的意料之外,我们其实什么都把握不了。关于“理想国”的或者是“好高骛远”,因此我们都很痛苦。我说了很多遍:“我想跟你碰一下,你让老赵帮我指点一下迷津。”老赵是个懂阴阳,会八卦的高人。但总是未能成行,从去年这个季节开始。其实,我知道,他也指点不了,他也把握不了。     我想我是一个喜新厌旧的人,在同一个地方呆久了,就会厌倦,就想离开。三年前离开舟山也是,一年前离开杭州也是。开心网上,有个组件叫“行程”,我的行程在长三角基本上插满了,我想去西部或北方。     可能我不是一个勇敢的人,在一个地方呆久了,自然会有太多叫“担当”的东西,我却不想要,所以选择离开,选择逃避。很多事情发生的太过突然,忠孝仁义礼智信,我还坚守哪点?人前的慷慨激昂,人后的痛苦挣扎,太累了。我还是想离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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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该

    我们一天应该喝八杯水,睡八小时,不应该吸那么多烟,喝那么多酒,不要滥交,该定期检查身体,红灯不应该过马路,三十岁前应该结婚,坐着时双脚不要不停地摇,看电影时应该关掉手提电话。根本没有什么是应该不应该。应该不应该。” ——《爆裂刑瑞脑消金兽警》     我想是到应该做应该做的事,不做不应该做的时候了。 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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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的国(有短又软的软文)

    “你说,我把我们的地下室改成木工房怎么样?我上次看一本国外的杂志,有个律师把他的地下室装修成一间木工房,而且每星期都在那里干上五六个小时。他说,‘每当我在木工房干活时,我忘却了一切烦恼和负担,脑子就像暴风雨过后的空气那样清新。我知道这听起来很滑稽,但是每当我完成一件特别精的作品时,我的感受就像伦纳多·达·芬奇在注视着他刚画完《蒙娜丽莎》时的感受一样。’以后双休日就带着儿子在地下室做木工怎么样?我要从小培养儿子的动手能力,还要在院子里装一个篮球架,让他锻炼身体……” 我微笑着说:“好啊……” 景瑞·豪布斯卡四月底交房,老公已经无数遍畅想过房子的装修方案。果然,没过半个小时,他又改口:“我觉得木工房时间久了就没意思了,不如改成影音室,买一个背投,你想想:关上灯,拉上窗帘,我们坐在舒适的沙发上看电影,感觉像电影院一样。一场只有你和我俩个观众的电影,比电影院更爽……要不,我们这个周末就去买背投?” “别想了,早点睡。等交了房再说吧,可能不到周末你又有别的想法了。”我拍了一下他的背。 “嗯。”他微笑着侧过脸去。 “院子里的阳光房我想改成茶室,放日式的榻榻米,墙上挂水墨丹青,平时朋友过来,就是一个很有格调的会客厅。周末我可以在那里办公,看着你和儿子在院子晒太阳,逗小狗玩,怎么样?”没过十分钟,他又转过头来畅想。 “真的不早了,赶紧睡,明天还上班呢。” 他依然像个孩子,喜欢梦想,一如七年前。 七年前,我在杭州的第一份工作,人事部经理带着我跟他说:“这是新来的设计师,应届生,你多带着她点。”当时,他留着很短的头发,黑色的皮肤,给人感觉坚毅果敢。慢慢地,接触多了,聊得多了,才发现他更像一个大孩子,喜欢梦想未来。有一天,他跟我:“你知道吗?每个男人心里都曾梦想建立自己的国,每个男人都曾梦想成为一个国王。你愿意去我的国吗?”他说话的时候很安静,我也很安静地微笑点头。 为那一点头,七年间,我跟着他回到他的家乡,舟山沈家门。他说,他的国应该在海边。 七年间,我们经历从零开始,共历风雨。他说,我们全部的付出,只为了我们的国。 七年间,我们那么对坐相望,安安静静地说话。他说,我们的国,不仅仅是我们的生活家园,更是我们的精神家园。 七年后,我们终于有了我们的国。 睡梦中,他的嘴角微扬。 我想,他又看到了他的国。 在鲁家峙,景瑞·豪布斯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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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人节·非诚勿扰

    我承认我是一个花心的人,交过不少女朋友。但每年的情人节那天,我都是一个人。     7点多,先后接到老爸老妈的电话,都是房子的事情。8点多,老爸就带了一个朋友去看和润花园的的房子,又是一个没有懒觉的周末。(最近有点人到中年的感觉,每晚很早就困了,早上6点多就醒了,不过这样也好,上班有精神。)房子户型比较差,没办法绿城的设计师的作品,86的单身公寓,看房的用比较通俗的说法:光棍房。奶奶的,这不是诅咒我吗?强忍着把他们从12楼扔下来的想法,又陪着去豪布斯卡看小户型。     下午把以前积累的一些楼书搬到公司新作的书架,这样以后再搬家的时候就不用考虑把这些舍不得仍,又不是很有用的东西。不想回去睡觉,怕白天睡了,晚上睡不着。在公司上网,既然是情人节,那就应个景,看个关于爱情的片子吧,非诚勿扰。(下文中的时间为迅雷播放时间)    第一集    00:01,有点迷糊,冯小刚是怎么还在电影前面加个公益宣传片?    00:03,之前看过一个影评,据说片中范围的秘书才是片子的唯一亮点。一出场,果然……为自己的面一下壁……    00:08,葛优的对白永远千篇一律,最喜欢的还是《甲方乙方》中的那句:1997年过去了,我很高兴。    00:08,葛优的征婚要求之一,会叠衣服。想起一个同事评价我:一看就是一个比较穷单身汉,衬衣永远皱巴巴的。    00:10,主题曲真难听,应该是杨坤的,想一只被踩着脖子叫唤的鸭子。    00:11,冯远征带了耳钉。上次跟老爸说,我去穿个耳钉怎么样?老爸:你敢,我把你整个耳朵剁下来。老头子一把年纪了,依旧彪悍。    00:13,冯远征不过在《天下无贼》中装了一回娘娘腔吗,不至于老拿这个来搞笑吧。想起老妈怀疑过我是G,汗。    00:15,还好我长得黑,不过好像现在又流行白了。    第二集    00:00,想起自己还打算在清明出去玩,真罪过。    00:01,我觉得舒薄雾浓云愁永昼淇不好看,不是说我是一个保守的人,但我真觉得长一点都不好看。    00:05,我是一个性情中人吗?很多人都说是。可我觉得我是一个特现实的人。    00:06,二表姐的儿子球球刚上幼儿园,崇尚暴力。一次从他们家出来,跟我喊舅舅再见。我说:武林中人应该说:后会有期。后来每次从他们家出来都跟我喊:舅舅,后会有期。    00:07,一见钟情的结果似乎都是单恋。    00:09,看舒薄雾浓云愁永昼淇不管是长相还是表演,都便扭,有点不想看这个片了。“怨妇”这个词形容舒薄雾浓云愁永昼淇的长相,太合适了。    00:15,我想我不是一个好人,而且喜欢把别人都当坏人。听葛优讲他和小白的故事,我以为,是一个女人为了去美国而出卖自己身体的故事。看《桃花运》的时候,我一眼过猜出葛优演得就是一反派。并固执认为里面的段奕宏是一个更懂心计的狠角色。    第三集    00:03,我也喜欢双肩包。 … Continue readi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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旧作二篇

    跟朋友聊天,说起我的博客,得出结论:我越来越像“怨男”了。很多看过我博客,又不在我同一个城市的朋友们都觉得我是一个悲伤的人。其实我老阳光了,陈雪说我一天到晚咧着个大嘴傻笑,占了半张脸的面积,真丑。     不过仔细看一下最近写的东西,确实有点神神叨叨的,没以前那么行云流水了。挺后悔上一次把博客清空了,很多文字都找不到了。还好从朋友的QQ空间找回两个,贴出来以警示自己,以后不能老写水平太差的东西。     秦舞阳 这几年燕国一直在打仗,到处兵荒马乱,有战乱的地方就一定会有麻烦,有麻烦我就有生意。我叫秦舞阳,今年十三岁,职业--杀手。    其实杀人不是很容易,不过为了生存,很多人都会冒这个险。十二岁那年,我第一次杀人,酬劳是一个馒头。那个倒霉鬼临死前的无辜眼神让我至今难以忘怀,不过没办法,我要争取一个生存的权力就必须以剥夺他生存的权力为代价。在那之后,杀人就成了我的职业。我杀了很多人,很多我不认识的人,如今我现在杀手黑市榜里的价格是500个铜钱。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喜欢这份工作,不过我想我不喜欢当读书人。    我的父亲就是一个读书人,所以给我取了一个很内涵的名字:舞阳苍生,据说那是一个能改变天下的名字。他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死了。读过书,有很多东西不能做。他不想耕田,又不耻去打劫,更不想抛头露面卖苦力,怎么生活?读书再多也得吃饭,最后他饿死了。    十五,有雨,土黄用时,曲星,宜沐浴,忌远行,冲龙煞北。黄历里没有写忌不忌杀人,我只知道我再接不到单子就只能吃人了。不是因为没有生意,最近加入这一行的人一下多起来。直至黄昏才接到一张高难度的单子,目标是一个军人,这年月一个老百姓的命不比一只蚂蚁贵,但杀一个军人通常要付出生命的代价。    我埋伏在妓院门口,等目标走出妓院最洋洋得意之时把刀插进他的左胸膛,随后迅速把他的头剁下来,作为领取另一半酬金的信物。但我似乎低估了军人嫖妓的人数,从里面出来的人把我围了起来,一共十三个。一个胖子走进人圈,两边的人对他很谦恭。我抬头瞪着他的小眼睛,撕下左衣袖把手和刀扎在一起,准备作拼死一搏。胖子死盯着我,小眼睛透着幽幽的亮光,已经很久没有人敢这样跟我对视了。    他扬起马鞭指着我问:“你杀一个人多少酬劳?”   “500个铜板。”   “你跟我走,我每天给你500个铜板。”    我扔下人头跟上他,问:“你是谁?”    “燕太子丹!”    ……    太子府里的日子很无聊,但不用挨饿,也不用杀人,除非是我自己愿意,而不是我的肚子。但我不是很开心,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我心里多了一个东西——骄傲。很多时候我在想,跟狗一样生活的人,怎么会有这种只有贵族才能拥有的气质。当然,我还是帮太子丹清理了不少废物。太子丹每天都是带各式各样的废物回府,就像十五那天带我回来一样。一个连刀都没有的门客,号称剑客最高境界即无剑,无剑即为不杀,不杀就是和平……我直接一刀送他去地下见孔孟探讨仁义去了。还有一个废物据说已练就了绝世华丽的剑法,一种旋转360度后跃至半空向下刺的剑式。我没等他飞起来就把他砍成了两段,杀手一般只能出一招,拼尽全力刺进对手最致命的部位。    太子丹跟我说过,天下成名的侠客大多使剑,因为剑双刃皆能伤敌,且比刀更灵活、阴毒,他说会给我找了绝世剑客教我至高剑术。但我还是喜欢用刀,够直接,够霸道。    在太子府我陆续杀了十几个人,为此他们都在背后称呼我为“野兽”。任何人都可以变得狠毒,只要你尝试过妒忌。我以为这世界上有一种人不会有妒忌心的,因为他太骄傲,在太子府,我认识一个人,他的名字叫荆轲。    我打了个寒噤,当我第一次见到荆轲的时候。他的眼神,那份犀利仿佛能看穿你的全部,在他面前所有的人彷佛全部一丝不挂。屋内的人都不敢与他对视,除了太子。那天,我只记得太子说:“秦舞阳,今天开始,你就是天下第一剑客荆轲的徒弟。”    我一直不喜欢荆轲,其实谁又会喜欢一个能一眼看穿你所有的人在你身边呢,尤其是当他看到我盯者颜夕的背影出神以后。颜夕是太子府的歌伎,除了我娘以外,唯一用手摸过我的头的女子,她的手很好看。她曾笑着问我:“为什么他们都叫你野兽?”    很快,我又看到颜夕那双很好看的手,被盛在盘子里。太子的人端着敬给荆轲,因为荆轲说:“颜夕的手很好看。”就因为他一句话。对此我无能为力,因为我只是一个杀手;颜夕无能为力,因为她只是一个歌伎。太子的人走后,荆轲跟我说:“你知道为什么我挑你做我的徒弟吗?因为你够简单。”我不知道,我只知道,太子和荆轲害死了颜夕。颜夕死的那晚,我几乎把太子的门客杀剩一半,我听不到死者的哀嚎,我只听到自己的刀声越来越快,越来越准。太子和荆轲站在远处,没有上前阻止,我只听到荆轲跟太子说:“差不多了。”    秦国的军队越来越逼近燕国,我已经好几天没再见到太子和荆轲,我拼命练刀,按自己的方式,太子府没死的门客也都逃走了。    十三日,晴,有风,地官降下,定人间善恶,有血光,忌远行,宜诵经解灾,太子召见。    太子:“舞阳,现在有一件改变天下命运的任务本王要交由你去做,你可愿意?”    我:“杀谁?”    太子:“为祸苍生的魔头——嬴政。此事,若成,全天下的百姓都将对你感激不尽。”    我:“全天下的百姓与我何干?”    太子:“这么说你不愿意去?”    我:“不去,太子肯放过我?去,秦国肯放过我?”    太子:“那你意向如何?”    我:“去。但我有个条件,荆轲需与我同行。”    太子面朝荆轲:“这……”    荆轲恶毒地瞪着我:“臣愿前往。”话很冷。     临走前荆轲以刺秦为名,带走了樊淤期的人头和徐夫人的刀。樊淤期为秦国叛将,徐夫人嗜刀如命,这两人都曾得罪过荆轲。     易水河畔,荆轲对我说:“虽然我们都会死,但我选流芳百世,你如何选择?”我沉默会儿,说:“来世,我想投胎做人”。     … Continue readi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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